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
活动内容:
我行信用卡持卡客户(以下简称“推荐人”)在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内推荐新客户办理光大银联品牌信用卡(62开头),且办卡人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4月30日内完成首刷,推荐人即可根据自身推荐情况获赠不同奖励,奖励内容为:
首次推荐礼:活动期间,推荐人成功推荐第一人,可获赠50元刷卡金,每名客户在活动期间内仅可获赠一次。
持续推荐礼:活动期间,推荐人每成功推荐一人,可获赠30元刷卡金,上不封顶。
累计推荐礼:活动结束后,推荐人累计推荐满不同人数,可获赠不同刷卡金:
累计推荐满5人:奖励推荐人200元刷卡金。
累计推荐满20人:奖励推荐人1000元刷卡金。
累计推荐满50人:奖励推荐人3000元刷卡金。
累计推荐满200人:奖励推荐人12000元刷卡金。
累计推荐礼以可获得的最高项为准,不可重复获得。
首次推荐礼、持续推荐礼、累计推荐礼可叠加获得。
推荐方式:
1.登陆“光大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选择“推荐办卡”
推荐方式与活动细则:
1.光大银联品牌信用卡定义:卡号为62开头、卡片上含有单银联标志的光大信用卡。
2.成功推荐定义:推荐人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间,通过“光大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推荐办卡”点击“我要推荐”登陆推荐办卡平台,或通过支付宝光大银行信用卡服务窗中“推荐办卡”登陆平台,将登陆后看到的页面分享给他人,他人通过推荐人分享的页面办理光大银联品牌信用卡,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首刷,即算成功推荐。任何非通过以上方式推荐他人办卡情况的均不算做成功推荐。
3.每月推荐人数公布:光大银行于2018年1月起,每月公布截止至上月底客户累计成功推荐人数。举例:2018年1月公布所有客户截止至2017年12月底的累计成功推荐人数。公布位置: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下方公布栏。
4.活动奖励发放方式:
本次活动奖励将于2018年5月统一发放至推荐人状态正常的信用卡内。若推荐人同时拥有多张状态正常的光大信用卡,则在其中挑选推荐最后一张办理的卡片进行发放。推荐人须确保自身名下至少有一张正常使用的光大信用卡,若因名下无正常使用的光大信用卡导致发放失败等状况,光大银行无须进行补偿。
5.推荐人所分享的页面须为自己本人登录推荐办卡平台后所分享的活动内容页面。仅将他人登陆后分享的活动内容页面再次进行分享,不算做自己的推荐。
6.被推荐人须完成的首刷交易以我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首刷交易指首次用卡,包括消费、取现、网上支付等,且不限是否为可计积分交易)。被推荐人须在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内通过推荐人分享的页面办卡,并须在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4月30日内完成首刷。
7.活动期间出现卡片账户异常(销户及其它账户不正常状态)的客户不计入推荐成功客户名单内。
8.光大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修改本活动的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光大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它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9.光大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光大银行信用卡,由光大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需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