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卡推荐办卡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或推荐人”),但仅持BOSS卡、分期卡的持卡人除外。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凡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成功推荐新客户(以下简称“新客户”或“被推荐人”)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网络办卡(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推荐人即可获得相应的推荐奖励。
奖励一
单个自然月内主卡持卡推荐人共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的,可获赠水星家纺羊毛被一条;
单个自然月内主卡持卡推荐人共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的,可获赠捷安特旗下莫曼顿自行车17雅典娜N3一辆;
单个自然月内主卡持卡推荐人共成功推荐5位新客户的,可获赠雀巢多趣酷思胶囊咖啡机EDG466。
以上奖励每个持卡人单个自然月只能获得一次,以可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
奖励二
活动期间,双月累计成功推荐排名前10的推荐人额外可获Iphone7 plus(32G)一台,排名11-100的推荐人额外可获1000元刷卡金。
获奖推荐人可同享单月成功推荐奖励。
活动奖励宣传图片仅供参考,以礼品实物为准。
活动奖励规则:
成功推荐1位交通银行天使贷主卡产品新客户计为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
成功推荐1位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主卡产品新客户计为成功推荐2位新客户;
成功推荐1位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新客户计为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被推荐人须为直接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且该信用卡主卡在活动期间成功激活,并在激活后15天内(含)有一次单笔任意金额的刷卡或取现消费的新客户。
新客户是指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
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须在推荐码栏位准确填写推荐人的手机号码。上述推荐人的手机号码应为推荐人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辩识码。
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任意金额的刷卡或取现消费的时间以银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在满足成功推荐的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将以被推荐人完成信用卡主卡激活的时间计为成功推荐的时间。
活动总则
活动期间,凡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成功推荐新客户(以下简称“新客户”或“被推荐人”)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网络办卡(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推荐人即可获得相应的推荐奖励:
奖励一
单个自然月内主卡持卡推荐人共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的,可获赠水星家纺羊毛被一条。
单个自然月内主卡持卡推荐人共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的,获赠捷安特旗下莫曼顿自行车17雅典娜N3一辆。
单个自然月内主卡持卡推荐人共成功推荐5位新客户的,获赠雀巢多趣酷思胶囊咖啡机EDG466。
以上奖励每个持卡人单个自然月只能获得一次,奖励以可获得的最高标准为准。
奖励二
活动期间,双月累计成功推荐排名前10的推荐人额外可获Iphone7 plus(32G)一台,排名11-100的推荐人额外可获1000元刷卡金。
获奖推荐人可同享单月成功推荐奖励。
活动奖励宣传图片仅供参考,以礼品实物为准。
成功推荐1位交通银行天使贷主卡产品新客户计为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
成功推荐1位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主卡产品新客户计为成功推荐2位新客户;
成功推荐1位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新客户计为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
推荐人获赠的实物礼品奖励,将最晚在7月15日前邮寄到推荐人在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中留存的“邮寄地址”。
推荐人获赠的刷卡金奖励,将最晚在7月15日前导入推荐人。推荐人名下如持有多张信用卡,获赠的刷卡金将导入至推荐人最近一张使用过的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最近使用过的信用卡以距离刷卡金导入最近的一次用卡消费日期为准,消费日期以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刷卡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上述刷卡金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的30天(含),可自动抵扣客户在刷卡金有效期内的任意有积分的刷卡消费,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刷卡金的具体使用需遵守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的规定。
如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除有特别规定之外,所有交通银行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该活动。
推荐人如在活动期间变更系统内或其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被推荐人,如在本活动奖励发放完成前变更系统内手机号,将影响奖励发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活动奖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交通银行依法进行代扣代缴,无需持卡人另行承担。
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货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持卡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交通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交通银行信用卡,由交通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交通银行未授权可参加此活动的推荐人以交通银行或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交通银行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7年3月网络办卡新客户办卡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时间:2017年3月1日到2017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在线递交申请(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并满足本活动其他条件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新客户(下称“新客户”或“持卡人”)
活动内容:凡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在线递交申请(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且于活动期间内成功核发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即可获赠100元刷卡金奖励,还可享受免费快递寄卡。
新客户是指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
持卡人获赠的100元刷卡金有效期为90天(含)。可一次性等额抵扣有效期内单笔满200元的刷卡消费。刷卡金奖励仅限主卡持卡人获得且每位主卡持卡人仅获赠一次奖励。参与本活动的新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
活动条款与细则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奖励自动作废。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活动刷卡金将于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专用账户。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的90天(含)。刷卡金导入后交通银行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全部抵扣刷卡金有效期内本条款细则指定消费的人民币交易金额,并于本条款细则指定消费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计入持卡人账户。
参加本活动的新客户须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每位新客户仅限获得一次活动奖励,参与本活动的新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不良账户和不正常状态账户,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