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4年9月19日-9月21日
二、活动对象:农行信用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一)消费满3000元 得飞利浦微电脑电饭煲。
活动期间,持卡人(航空联名卡、准贷记卡、商务卡除外)在万达百货门店刷卡单笔有效消费满3000元,可通过“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服务号,使用3000信用卡积分兑换价值269元的飞利浦微电脑电饭煲一份,同一客户仅可兑换一份,限前1500份。
(二)积分当钱花 兑换储值卡。
活动期间,持卡人在万达百货指定门店可使用农行信用卡积分兑换万达百货储值卡,每500积分=1元,单笔最多可兑换300元。
(三) 分期享优惠。
活动期间,持卡人在万达百货指定门店单笔消费满500元并办理3期商户分期业务,可享受“0”手续费优惠。
以上活动优惠可同享。
四、活动细则:
(一)“消费满3000元 得飞利浦微电脑电饭煲”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限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航空联名卡、准贷记卡、商务卡除外),附属卡交易并入主卡合并计算。其中,航空联名卡有: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金穗海航联名卡、吉祥航空联名IC信用卡。
2、本次活动仅限在万达百货内的刷卡消费,消费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美元消费按1:6的比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满足活动条件的消费需为可累计积分的有效消费,《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中规定的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不参加本活动,详见农行官网:http://www.abchina.com/cn/CreditCard/RewardsProgram/IntegralGift/IntegralGuide/201202/t20120227_211543.htm 。
3、活动结束一个月内,我行将发送短信告知满足活动条件的持卡人,可于指定日登陆“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服务号绑定农行信用卡后,进入“积分查询/积分兑换”菜单提交积分换礼申请,每个客户仅可兑换一份。其中,在微信中绑定的农行信用卡需为活动期间在万达百货门店刷卡消费满足活动条件的所属账户下主卡。
4、若由于持卡人客户级积分余额不足导致兑换失败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
5、礼品将于持卡人成功兑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持卡人提交兑换申请时在农行信用卡系统中预留的账单地址。若由于预留地址错误、电话错误等原因造成未能收到奖品,且持卡人也未在当期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致电客服热线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礼品。
6、礼品以最终实物为准,不可折现。
7、任何有关礼品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中国农业银行与其并无合伙、经销、代销、代理和保证的关系。持卡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或服务有疑义的,可致电供应商服务热线(北京凯凯通达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0866-968)要求处理解决,如持卡人与供应商就其提供的礼品或服务仍有争议的,中国农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联系,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卡片或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涉嫌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获奖资格。
9、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活动细则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农行官方网站)公告后生效。
(二)积分当钱花 兑换储值卡”活动细则。
1、“积分消费”活动限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航空类联名卡、准贷记卡、商务卡除外),附属卡持卡人的积分合并计入其主卡账户,由主卡持卡人使用及兑换。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农行信用卡持卡人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账户状态不正常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3、在使用积分消费功能时,持卡人可在指定商户门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在终端机具上查询账户当前积分余额。
4、持卡人使用积分消费功能所抵扣的消费不累计积分。
5、商户有权不向持卡人提供积分消费功能所抵扣消费金额部分的发票。
6、任何有关商品之责任由商户负责,中国农业银行与其并无合伙、经销、代销、代理和保证的关系。如持卡人对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疑义的,中国农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户联系,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本活动细则未尽事宜,将根据《农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处理。
8、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三)分期享“0”手续费活动细则。
1、持有农行信用卡(不含准贷记卡、商务卡)且账户状态正常的持卡人可参加本次活动。
2、本次活动范围为万达百货指定门店,请于结账前咨询当地万达百货确认该门店是否参加活动。
3、活动期间,若持卡人办理除3期以外期数的商户分期付款业务,农行将向持卡人收取相应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门店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本次活动的手续费优惠仅限在万达百货指定门店现场办理农行信用卡3期商户分期业务的持卡人方可享受。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间至万达百货门店购买商品但在收银台结账时未提出办理商户分期业务,之后再成功申请办理农行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则无法享受0手续费优惠,农行将按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的标准费率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
5、农行仅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所购商品均由万达百货提供,万达百货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服务有关的责任。如持卡人与万达百货就商品质量、商品服务等问题产生任何纠纷,由持卡人与万达百货协商处理,与农行无关。
6、本活动细则以农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金穗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
7、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活动细则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农行官方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