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限:2013-12-01至2014-02-28
主办机构:建设银行
活动区域:全国
优惠方式:立减
活动内容: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活动期间,凡持龙卡信用卡VISA卡于澳大利亚、香港、印尼、日本、澳门、新西兰、新加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美国(洛杉矶、夏威夷、关岛、塞班)等地的DFS指定门店刷卡消费,单张签购单消费满额或以上,即可享受最高达100美金的优惠奖赏。
活动细则:
1、此活动细则适用于下文所列的国家和所有地区;
2、活动推广期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包括该起止日期);
3、持卡人须于惠顾时出示中国大陆地区发行的VISA卡(含双币卡和单币卡),并以该卡通过VISA网络签帐,方可享受有关优惠;
4、本次活动适用于香港、澳门、新加坡、日本、美国(洛杉矶、夏威夷、关岛、塞班)、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阿布扎比指定DFS机场店或指定DFS市中心店;
5、活动期间,单张签购单消费满一定金额或以上(T广场夏威夷店可允许许多张签购单金额累计),即可获赠一次优惠奖赏。优惠奖赏包括立减优惠(仅适用于指定DFS机场店)和现金券优惠(仅适用于指定DFS市中心店和塞班机场店);
6、额定最低消费金额及获赠的优惠奖赏金额在不同DFS门店标准有所不同,所有金额均以当地货币为结算单位,详见店内宣传品;
7、优惠奖赏数量有限,每卡每日限获赠优惠奖赏一次,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8、本次活动的优惠奖赏(立减优惠或现金券优惠)不可以和店内其他优惠同时使用(香港机场店除外),不可兑换现金,且需符合以下优惠奖赏的使用细则规定。拥有特权折扣人员不可参加此次活动;
1)现金券优惠
现金券不找零,遗失或损坏不另行补发;不可跨店领取或使用,仅限在同一门店使用;不可累积使用,一次消费仅能使用一张,且不可再首次消费时抵用;现金券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在夏威夷指定DFS门店发放的现金优惠券没有截止日期);
2)立减优惠
立减优惠为固定金额,且需在当日消费时即刻使用;
9、部分品牌不参加此活动,详情请咨询店内客服人员;
10、在店内如有任何关于此活动之争议,一切以DFS集团之决定为最终裁决;
11、在法律许可最大范围内,VISA和DFS集团保留对本活动的解释权。
活动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