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活动对象:首次申请兴动力白金信用卡(精英版)和金卡的持卡人。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兴动力卡持卡人在核卡后60日内,限定交易满3笔且每笔交易满228元,即可获赠移动支付手环的使用权。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兴动力信用卡当月满足任意一笔100元(含)以上刷卡交易,可尊享次月卡路里兑换信用卡积分的优惠。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为止,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为准,即到达总行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为准。“核卡日”是指持卡人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
2、 本活动适用范围仅限于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本活动不适用于活动开始前已持有或曾注销兴业银行信用卡各卡产品主卡的持卡人。
3、仅有附属卡的持卡人另行申办主卡仍可参加本活动,且要求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卡片账户状态为正常。
4、限定交易包括:计积分商户刷卡消费、预借现金、分期付款、代扣业务以及网上支付交易。不计积分商户刷卡消费、福建烟草代扣业务不参加本活动。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
5、附属卡交易合并计入主卡账户,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交易合并计算,且仅限以上细则中指定种类信用卡发生的交易。
6、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发生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
7、本活动赠送的是移动支付手环的使用权。
8、申办兴动力卡的持卡人无论是否申办本行其他产品,均不可参加本行同期推出的其他迎新活动优惠。
9、持卡人使用移动支付手环须遵守《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各项内容。
10、若持卡人获赠移动支付手环使用权后,6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本行有权从持卡人的本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相关金额。
11、本行将在持卡人满足条件的60个工作日后进行配送。配送地址为持卡人在申请书上填写的卡片寄送地址。
申请“兴动力金卡”:http://credit.cngold.org/s/d2891829
申请“兴动力白金卡”:http://credit.cngold.org/s/d289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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